http://www.xihong021.cn/ 2011-03-30 15:33 未知 【字号:大 中 小】
北京晚报讯(记者 张楠)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表示,今年在审理案件时,会特别保护那些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
北京法院受理的金融类案件数量最近出现了上升。池强称,初步考虑,在审理商事类案件时,今年将注重保护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不能简单地按照法律规定,而是要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多用调节和解的方式,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此外,应该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让债务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状态。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希望多运用破产重组和解的方式,尽可能地扶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的生存。当事人利用主动违约、故意不履行合同等手段,规避市场交易风险,逃避债务,在审判中将免除其法律责任。但对非法撤资、逃避债务的企业,则要加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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