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婚俗,在辛亥革命前一般按照《周礼》中“六礼”程 序进行,即纳采、问名、纳吉、纳证、请期、呈叩。随着历史的变迁,婚俗也随之改 变,一般为提亲、订亲、结婚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婚姻法》,移风易俗,自由 恋爱,新事新办,文明结婚之风日盛,结婚仪式简单朴素,集体结婚、旅游结婚也在风行, 结婚日植树造林更具新意。今在城乡,特别在山区还沿继不少旧俗,古朴热闹。
提亲:旧时提亲有两种方式,一是男方请媒人到女方提亲。有的两家世代 相好指腹为婚。若都是男孩,拜为兄弟;都是女孩,拜为姐妹;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二是 由媒人牵线撮合。取得女方家初步同意后,将姑娘“草八字”转送男方合相。若相合,男方 将女方的“庚帖”压在神龛香炉下。半月后,如男方家中平安无事,即示女方命好,便可订 婚。
订婚:也叫定婚,古称“作揖”。定亲多在女家进行。镇安县是男方 送以肉、点心、菜、酒四色礼,女方接礼后,开“龙凤柬”叫订婚,也叫“拿八字”。回四 色礼,即头发(结发夫妻)、柏树叶(长生不老)、白米(白头偕老)、茶叶(四季长青),装于贴 有红封帖的庚柬中。商州大多地方是,择吉日,抬食摞,应亲男子及其父母、至亲由媒人陪 同,前往女家。食摞内装斗米、斗麦,6至8个粗布(每布6丈)、4个细布(府绸、线绸类,每 布8~10尺)、4撮红头绳(毛线,每把半两,扎辫用)、手镯1双、戒指2对、耳环2对、裹肚链 子、牙签子等制品(用红线缝于红布之上,放在食摞上面)。届时,女方家门前有一长老敬迎 ,应婚男子依次作揖,后见岳父母。稍时,臊子长面,丰盛午饭,双方父母边吃边谈,定婚 男女互不见面。席毕,男母或姑母去女子房中送一些钱钞,意在女子接钱时从其掌纹辨别拙 巧。现今抬食摞已废,送衣物、礼品尚存。镇安县俗在订婚后,媒人领男方携带礼物(女方 有几房亲戚就拿几份礼),到女方认亲。女方亲属以鞋袜、衣服、或现金回礼,俗称“打发 新女婿”。
订婚后,双方公开未婚夫妻关系,并改变以往对双方父母的称呼,俗称“改口”,未婚夫妻 可以在双方家自由来往,逢年过节,婿必拜岳丈。
送迎:旧时,择吉日完婚,至少在前20天,男方发媒送庚帖到女家,内容是“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完婚”,意在女方准备嫁妆。喜期前三天发帖,男家请客帖:“兹占 本月×日为×男受室,是日薄酌乞莅。”男家请媒人帖:“小儿结婚,荷蒙执柯,谨择本月 ×日喜酌候教。”喜期前一日,女方待客送女帖:“谨詹子本月×日为小女××于归期,敬 请阖第光临”。是日,女方舅、姑、姨、姐等重要亲戚前来“填箱”(成衣或衣料)。此日 男方送去新娘翌日一切穿戴,以喻新娘不挂娘家一条线。男方由“全欢人”(指有儿女的中 年夫妇)带领人,提上灯笼和盛满水的酒瓶(其上插两根葱),把应给女方的礼物和结婚时之 新穿戴包裹起来,送至女家,曰:“送宁”。女家备酒款待,回家时,女方将酒瓶中的水换 为醋,同女方给的“满家鞋”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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