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ihong021.cn/ 2014-01-20 19:53 网络转载 【字号:大 中 小】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 随着通州区房屋租赁市场的迅猛发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春节前,通州将在全区开展出租房屋基本信息大调查与安全隐患大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此次整治工作以群租房为重点,按“属地负责、部门尽责,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的原则,集中开展房屋违法出租问题专项治理。
区综治办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2013年底,曾召开全区房屋违法出租问题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街道、乡镇根据全区总体方案,组织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详细实施方案,并深入调查研究,落实治理工作,为开展治理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接下来,通州将按照“四个清”的原则,对出租房屋进行摸底调查,做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确保全区流动人口的登记率不低于95%;对违反出租房屋面积限制条件进行群租的要详细登记群租的租赁中介、房主、承租人及承租方式等基础信息,做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清;针对房屋违法出租问题,逐一明确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中介等租赁当事人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将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租赁主体责任清;及时了解掌握出租房屋当事人的动态,做到租赁当事人思想动态和行为轨迹清。
各街道乡镇将逐户同存在违法出租行为的房屋租赁当事人见面,劝说房屋中介、房屋出租人进行自查自纠,促使大多数承租人主动停止在违法出租房屋内居住;若当事人故意回避告知,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房屋违法出租的法律责任、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加大自我整改的督促力度。
对于拒不配合、逾期未清理腾退的违法出租房屋特别是群租房屋,属地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以及社区、物业、治安巡防队等辅助力量成立联合治理队伍,坚决劝离聚居人员,同时采取帮拆隔断、查扣违法建设经营设备、实施违法违规上限处罚等措施和手段,强化违法出租行为的清理整治。
区综治办提醒广大业主和承租人,为了个人和财产安全,一定要依法依规出租房屋,自觉抵制违法出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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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建两类房安置群租户
本报讯 “群租房”这种将整套房隔成小间单独出租的方式,因房租低廉成为许多“北漂”的无奈选择。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加大了对“群租房”的整治,群租房的住户大都是收入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该如何解决?
对此,市住建委主任杨斌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解决群租房“北漂”人群的住房问题,本市探索研究两种方式,分别建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商持有产权的租赁住房,前者面向社会中低收入人群,虽然有“门槛”,但会细化非京籍家庭的申请条件;后者面向中高收入人群,不受户籍限制。
杨斌说,尝试将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这类离城区近、靠近轨道交通的地区,拿出一部分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房屋由政府组织、大开发企业建设,安全有保障,独立房屋面积小但有卫生间等。同时,村民通过在产业里的股权获利,也就不必要冒着违法的风险私搭乱建了,可谓“一举两得”。杨斌透露,这是下一步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服务的重要方向。
杨斌透露的另外一个探索方向是,目前正在和国土部门研究,在城区建设由开发商持有产权的租赁住房,留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条件更好一些的“公寓”,专门面向社会收入稳定、能够承受两三千元或更高一点租金的人群,而且申请这类住房,没有户籍“门槛”。
目前,社会上租赁住房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个人,而政府对个人行为难以规范,租金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租期也难以保证长期和稳定。但是如果由开发商持有产权,政府就可通过行业管理来进行约束。(通讯员 刘海舒 李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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