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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报名遇阻 家长指教育部违法

http://www.xihong021.cn/   2014-02-06 22:06   网络整理    【字号:  

  【财新网】(实习记者 田园)被户籍地内蒙古及常住地北京双方拒绝高考的学生家长岳某,向教育部申诉逾期未果后,1月23日正式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希望为因政策问题而无法参加高考女儿讨个说法。

  “向教育部门当面的、书面的申请已经做好几次,没有任何进展”,岳女士说。她女儿高考在即,几个月来她奔波两地,希望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得到一个官方的解决方案,不想至今仍无回音。

  “教育部有出面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定职责,复议是为了尽快有个说法。”岳女士说。 

  两地高考遇阻

  岳女士的女儿是一名高三应届生,跟随父母来京读书已有13年。由于户口还在老家内蒙古,根据北京市在2012年底出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岳女士女儿只能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而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为了防止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移民”,要求从区外迁入的考生,要满足“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的条件才可以报考。目前她两个条件均不满足。

  面对两地被拒的高考命运,岳女士于2013年12月30日向教育部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教育部提供解决办法,而逾期至今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户籍地、学籍地互踢皮球,而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也已经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教育部不管,我们该找谁?”岳女士很无奈。

  在岳女士正式向国务院法制办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她要求确定教育部逾期未予回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教育部限期内答复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教育部是否违法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许英律师表示,“作为掌握信息的职能部门,教育部应该在法定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否则就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北京的异地高考方案和内蒙对迁入户的区别对待造成了王慧这种情况的出现,这主要是教育部统筹协调职能缺位造成的,各地的招考政策理应得到有效协调,对此事教育部更应当及时公开解决方案。” 许英说。

  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执行主任程渊也表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不应因户籍而受限制和区别对待。北京和内蒙古的做法都属于受教育过程中的户籍歧视,已经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程渊认为,王慧的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应当重视。而户籍歧视的条款最终应该“被修改、删除,否则教育公平无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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