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ihong021.cn/ 2011-03-30 15:33 未知 【字号:大 中 小】
http://www.sznews.com 2009-04-03 15:2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尊敬的广大普莱达消费者:
日前,天津某报记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在媒体上发表了《陈道明昨被诉至本市法院,原告诉称购买其手机经检测为“假冒产品”》的失实报道,利用明星进行恶意炒作。对普莱达公司及品牌形象代言人陈道明先生的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也误导和伤害了广大一直支持普莱达手机的消费者。对此,特向广大普莱达消费者深表歉意。
该报道一出,公司就发现了本报道失实,并第一时间在公司官方网站发表了针对此事件的《郑重声明》进行澄清。但由于该报道被国内大量网络媒体转载,对公司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作为一家品牌企业有责任还消费者一个真相,以视正听,以正浮言。
第一,作为一家成长中的中国手机自主品牌企业,普莱达公司出品的所有“普莱达”品牌系列手机每款型号均是要到原信息产业部(现工业信息化部)进行严格的CTA入网检测认证,检测通过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以及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后才会投入批量生产,并且经正规生产线生产,再经严格品质检测合格后才投放市场。同时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C生产企业认证资质等认证。“普莱达”品牌手机是合法、合规的正规产品,公司于2007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手机生产牌照,年底与著名影帝陈道明签约,陈道明成熟稳重,健康智慧的公众形象与普莱达产品商务化的风格有机巧妙的融为一体。 使其成为普莱达手机最佳形象代言人,是公司实施品牌化战略的关键一步,影帝陈道明代言普莱达手机不存在任何问题,是合理合法的。而此失实报道却大拿明星炒作,有失偏颇。另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报道中该产品没有到信息产业部备案,使用的是别的手机的进网许可证。实际上该型号“D2098”手机早已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认证证书(许可证编号为02-7868-0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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