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ihong021.cn/ 2014-01-30 23:18 网络转载 【字号:大 中 小】
从这个月初开始,陆续有多名年轻女性向粤海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抢。
民警最终从抓获的嫌疑人包里搜出了多副黑框眼镜。原来,男子是外语老师,据他交代,他抢眼镜不是自己戴,也不是拿去卖,而是因为小时候被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子伤害过隐私部位。除了“抢”的,连“偷”的“怪”,从去年3月份深圳一城中村里的这段监控画面可以看到,让这位长相斯文的小伙依想顺手牵羊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女住户悬挂晾晒的内裤。
律师分析,与普通的案件相比,“抢夺眼镜”及“偷内裤”的行为虽然目的都是非法占有,但动机却不是谋财获利,而是基于“报复社会”或是“恋物癖”等心理问题。但不同于精神类疾病,因为心理问题而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律师分析,“抢夺罪”量刑标准认定“500元以上到1万元”间为起刑标准,抢夺眼镜案值达到这一金额的底线,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表示,因为偷窃罪以1000元为起刑标准,所以偷内裤的行为一般都会被处以治安拘留等较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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